为当事人证明权而“呐喊”
——读《民事当事人证明权保障》
从理论上看,该书形成了完整的民事当事人证明权理论体系。从制度上看,该书以推动证明权保障的科学化、合理化为己任,着力构建具体保障当事人证明权的各项制度。从实践上看,该书着力促进司法和谐,维护司法的公正高效。
□余茂玉
诉讼证据制度的发展是随着人类认识而逐步深入的。从神明裁判到证据裁判,是从非理性到理性、从愚昧到科学的进步。案件事实本是一件历史事件,其既无法时空回溯,又无法全然重现,仅能藉由“证据”还原其本然面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对簿公堂”都要依循证据定谳原则,“依据证据认定事实”成为理所当然之事,“空口无凭”成为日常证据观念。诉讼中“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无证可举”无异于“无米之炊”。德、日两位诉讼法学大师曾经说过:“权利的胜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可证明性”、“无法为所主张的权利举证,该权利实际上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当事人证明其主张的权利所赖以存在的案件事实对于民事诉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国家不仅要保障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接受司法裁判的权利,还要保障当事人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案件事实的权利即证明权。证明权下的证据收集权、证据提出权、证明时间保障权、质证权、证据调查请求权、公正判断证据请求权、法官心证公开请求权等权能通过有机衔接和配合,共同发挥着证明当事人所主张的案件事实的功能。
当事人证明权直接关涉案件事实的证明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被普遍认为是诉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程序基本权。证明权保障是程序保障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诉讼环节实现程序正义的一个核心机制,构成许多国家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证明权:最容易被人遗忘的课题
当下,我国学界通常从证明责任的视角理解和研究民事诉讼证明,认为民事诉讼证明是当事人为了摆脱证明责任,避免败诉风险才进行的诉讼行为。当事人证明权及其保障在我国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命题。
诉讼法学界对当事人证明权保障制度尚缺乏深入系统、跨学科的研究。在司法实践中,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以强化当事人证明责任为中心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弱化了原诉讼构造中的强职权主义色彩,但美中不足的是,忽视了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程序保障,尤其是缺乏对证明权及其保障的研究。
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未对保障当事人行使证明权的手段、方法与程序等予以规定,以致证明权被人称作“是一项缺乏程序保障的抽象性权利,是一种权利的招牌。”笔者认为,法律没有对当事人证明权加以明确的规定和切实的程序保障,无疑是一大缺憾。因此,在进行制度改革并修改诉讼法时,有必要对证明权保障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诉讼法学界也应当对证明权保障这个改革中最容易被人遗忘的课题予以更多的投入。
——读《民事当事人证明权保障》
令人欣喜的是,奚玮博士撰写的《民事当事人证明权保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一书作为一部拓新之作,填补了我国民事当事人证明权制度研究的空白。该书深入研究了域外有关当事人证明权保障立法、司法的一般规律、基本理念与价值取向,并依据实证调研准确探明我国当事人证明权保障制度的问题、症结以及其与我国传统诉讼文化、司法体制、民事诉讼理念与制度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民事当事人证明权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和保障体系等,并实现当事人证明权保障制度与当事人举证责任、证据收集、法官职责、对造协力义务、证人作证等相关制度的协调与对接。
无论是研究内容还是研究方法,该书的创新特色都是显而易见的。该书运用多种科学研究方法,对民事当事人证明权问题作出了全新的分析,讨论了民事当事人证明权的涵义、证明权保障的价值与功能、证明权保障与举证责任的关系、证明权保障与证据收集制度的关系以及证明权保障与法官职责的关系。
该书反思并重新定位证明权保障制度的应然功能,并采用文献调研法、网络调查法、实证调研法、比较分析法、经济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透视各国不同时期证明权保障制度的立法背景、价值取向、内在逻辑、制约因素等规律性内容,总结其经验与教训,提出了“民事诉讼应充分保障当事人证明权”、“民事诉讼的目的应当是追求‘当事人可接受的真实’”、“创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全新观点。
该书直面纷繁复杂的司法现状,对民事当事人证明权保障制度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看,该书形成了完整的民事当事人证明权理论体系。从制度上看,该书以推动证明权保障的科学化、合理化为己任,着力构建具体保障当事人证明权的各项制度。从实践上看,该书着力促进司法和谐,维护司法的公正高效。
边沁说:“证据为正义之基础”,诉讼证明活动主要围绕着证据进行。当事人与诉讼直接相连,其有着直接的证明利益和现实的必要性,不是诉讼、证明活动的“局外人”,应充分调动其能动性,切实确立和保障当事人的证明权。事实上,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在刑事、行政诉讼中,调动当事人积极参与诉讼证明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证明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当前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诉讼制度将要进一步改革完善,目前正“徘徊在十字路口”上,奚玮博士所著《民事当事人证明权保障》一书极力为当事人证明权而“呐喊”,可谓之正逢良时,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对诉讼制度的进步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